作者|范勇「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创始人」
提要:
●英国铁路养老基金最为成功之处是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艺术品投资,并且通过与苏富比拍卖公司开展合作,获得了专业的咨询帮助和便利的拍卖售出通路,从而创造了艺术品投资基金领域的“神话”。
●艺术品信托领域比较著名的案例是共同艺术公司(Mutual Art)创办的艺术家共同信托,其专门针对艺术家用“以物代币”的形式开展信托计划,现已建立纽约、洛杉矶、伦敦等共计10个信托中心。
●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设计方面十分细致周到,且承保条件严苛,包括基本档案、资料、证件,甚至要求出具所有的关于原作的一些保证、历史交易记录等。
国外曾流传这样一句话:“来法国欣赏艺术品,除了去卢浮宫、奥赛博物馆、蓬皮杜艺术中心外,还应该去法兴银行。”由此可见,国际上艺术与金融融合的紧密程度。
我国的艺术金融仍处于刚刚起步发展阶段,而西方发达国家的艺术金融已有至少上百年的历史,积累了大量艺术金融发展实践的案例和经验。
艺术金融在我国作为艺术品与金融交叉领域的新生事物,应该如何创新构建?后续又该怎样创新发展?西方一些先进的标杆和经典,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和借鉴。
艺术品投资基金
所谓艺术品投资基金,是指根据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的基本原则,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运作,以艺术品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和独立核算,以获得投资收益的艺术品理财服务。
世界上最早的艺术品投资基金是诞生于1904年法国巴黎的熊皮基金,被称为“艺术品基金的鼻祖”。其由法国金融家Andre Level发起,12名投资人按照212法郎/人的标准共同出资采购毕加索等艺术家的作品,十年后以近6倍的价格成功拍卖售出。
熊皮基金之后最著名的艺术品投资基金当属英国铁路养老基金。在20世纪70年代,受石油危机的影响,许多国家遭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当时,英国铁路养老基金股票跌幅达30%。为抵御和对冲风险,英国铁路养老基金团队在研究发现艺术品具有反周期性和良好的风险隔离性后,决定投资艺术品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于是在1974年成立艺术品投资基金。这个基金存续期设计为25年,共计投资约4000万美元,先后购得2400余件艺术品,主要包括欧洲古代版画、印象派绘画、欧洲经典大师绘画、中国瓷器等类别。
1989年,该基金开始委托伦敦苏富比拍卖公司举办专场拍卖,成功将25件藏品进行公开拍卖。截至1999年最后一场专场拍卖结束时,最终售出价格高达1.68亿英镑,其年化收益率已达13.1%。
英国铁路养老基金最为成功之处是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艺术品投资,并且通过与苏富比拍卖公司开展合作,获得了专业的咨询帮助和便利的拍卖售出通路,有效抵御了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和损失,创造了艺术品投资基金领域的“神话”。在英国铁路养老基金的成功经验带动下,大批基金尝试转型开展艺术品投资业务,艺术品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得到长足发展。
艺术品质押融资
在国外,经营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的机构包括拍卖公司和金融机构。艺术品质押的最主要特点在于质押物为艺术品,其确权确真、评估审核等环节都相对更为专业和复杂。艺术品质押种类通常包括书籍绘画、珠宝雕塑、古董车、古董家具等,融资额度一般为质押品最低估价的40%到60%,具体需经金融机构和拍卖行专家部最终商议确定。
世界著名拍卖行苏富比在为客户提供艺术品质押贷款服务方面已有30余年的经验。该业务不仅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还为苏富比拍卖行吸引了大量潜在客户,进而也增加了公司的拍卖佣金收入。
苏富比拍卖行在业内已运作多年,对艺术品市场非常了解,而且自身拥有资深权威专家团队,同时国际艺术品市场的生态发展也相对成熟,所以苏富比客户的抵押品无须上拍,通过审核客户资质,即可得到苏富比提供的无销售条件的定期贷款,帮助收藏家在保留艺术品的前提下实现资金融通。苏富比拍卖行所提供的贷款利率通常比银行优惠贷款利率高2%-3%,贷款期限从6个月至20年不等。
在申请贷款时,委托方需要提供所有权证明(主要为购买发票)或授权文件(受企业委托时)、作品描述(包括作品媒介、大小尺寸、高清图片等),专家也会亲自检查艺术品状况,做出综合全面的评估报告,并给出基本定价以及融资条款。质押品所需保险由委托方承担,苏富比拍卖行金融部要被列为附加被保险人及保险受益人。只有在特定情形下,苏富比才会允许委托方保留对质押品的持有。交易条款得到双方一致确认后,委托方即会在1-2周内得到贷款。在质押期间,苏富比拍卖行可以配合客户实现质押品在博物馆公开展览,从而提升价值。
苏富比拍卖行开展质押融资业务主要具有三方面的优势:一是比传统金融机构质押融资效率高,省去了许多繁琐的程序;二是艺术品质押融资的资源和经验丰富,能够及时对接艺术品融资需求和准确判断艺术品价值;三是艺术品变现渠道畅通,即便融资方无法偿还贷款,仍可通过质押物的低进高出获得高投资回报。
艺术品信托
艺术品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艺术品市场,并由受托人具体负责艺术品投资事务,通过艺术品投资组合,在尽可能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分享艺术品价值增长的收益。艺术品信托是把艺术品资产转化为金融资产的一种机制与过程。
艺术品信托领域比较著名的案例是共同艺术公司(Mutual Art)创办的艺术家共同信托,其专门针对艺术家用“以物代币”的形式开展信托计划,现已建立纽约、洛杉矶、伦敦等共计10个信托中心。信托中心通过艺术家遴选委员会挑选艺术家成立艺术家共同信托,艺术家既是投资者、委托人,也是参与者,其投资的是作品而不是资金。在艺术家共同信托计划周期内,艺术家每年需要无偿提供1幅原创作品,且作品所有权仍归艺术家拥有,艺术家共同信托只是获得这些原创作品的经营权,参照社会保险的运作模式,组建专家团队负责销售这些作品。虽然信托投资计划通常会设置期限,但具体还要参照艺术品市场实际情况择机而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艺术家共同信托的原创作品售出后,销售收入将按照4∶6的比例分配给委托人(艺术家)和受托人(艺术家共同信托),即艺术家本人得到40%的销售收入,艺术家共同信托得到60%的销售收入。在艺术家共同信托获得的这60%的销售收入中,20%的销售收入为艺术家共同信托的管理费收入,另外40%的销售收入放入艺术家共同信托的集体公积金账户,作为所有参与艺术家共同信托的艺术家的共同收益,进行定期平均发放。
艺术家共同信托得到很多艺术家特别是尚未成名的艺术家的认可和支持,因为这种方式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一来既可以获得当期收益,又可以分享未来收益;二来将经营权委托给专业团队,艺术家可以专心从事创作;三来与其他艺术家作品共同组合投资,可以降低个人的市场风险。所以,从这些角度来看,艺术家共同信托对于艺术家的事业成长和经济收益,都会产生比较好的帮扶作用。
艺术品保险
保险制度的初衷就是集合群体之力来覆盖少数个体的风险。因为艺术品本身就面临各种风险,所以西方很早就有了艺术品保险业务。艺术品保险是专门为艺术品设置的保险,主要承保的是由于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艺术品直接损失,主要以艺术品的失窃、损坏等作为标的,投保人包括画廊、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家和收藏家。艺术品保险最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艺术品本身的评估鉴定较为复杂,且涉及存储和运输等系列过程,因此需要十分专业的特殊服务。
西方艺术品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了专业的艺术品保险公司,如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丘博保险集团、保罗旅行者保险公司等。
全球著名的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德国柏林的“北极星保险公司”,当时是一家火灾保险公司。因其高管从事收藏,所以最先发现艺术品领域的保险需求,于是把保险单设计成类似于“内陆水运险”的形式,开始将艺术品保险单发展为独立而专业的保险业务,在德国和法国率先开展。随后,其业务范围拓展至欧美和加拿大以及亚洲和中东等地区。20世纪60年代,北极星保险公司成为了安盛集团的子公司,改名为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隶属法国安盛集团(AXA)。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安盛艺术品保险的客户已覆盖全球众多知名画廊、拍卖行及顶级私人艺术品藏家们。作为全球最顶尖的专业艺术品保险公司,它不仅是全球各大著名博物馆,如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法国卢浮宫及大英博物馆等的主要承保人,还常年赞助巴塞尔艺术展等全球最重要的艺术博览会,更是马斯特里赫特欧洲艺术和古董博览会的主要赞助商。
因为艺术品保险额度通常较大,所以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在业务流程设计方面十分细致周到,且承保条件严苛,包括基本档案、资料、证件,甚至要求出具所有的关于原作的一些保证、历史交易记录等,只有这些手续非常清晰完整的艺术品,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才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在具体的业务特点上,一些特殊艺术品因其价值昂贵,所以保额巨大且保费不菲。艺术品保险的保单期限一般很短,大部分都是一年期合同,但展览会保单合同通常是“钉到钉”保单,即从货物运输开始到展览结束为保单执行过程。此外,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也会为艺术品运输提供短期的保险业务,包括中途运输的临时仓储中转,通常被称为运输保险。
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以专业运营艺术品和收藏品保险在世界上独树一帜,业务范围遍及全球,占据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艺术品保险市场份额,且每年保持5%-10%的规模增长,亚洲业务增长更是超过30%。安盛艺术品保险服务的基础性服务是收取保费和在风险出现后进行核定赔付,但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艺术品的防损和维护等专业性服务,这也是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能在该领域成为标杆的重要原因之一。